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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淯溪分库7#、9#库准低温仓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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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淯溪分库7#、9#库准低温仓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征集公告

  • 分类:公示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9-22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宜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淯溪分库7#、9#库准低温仓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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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淯溪分库准低温仓改造项目现拟采用邀请竞争性谈判选定承包人。欢迎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施工企业报名,我们将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中择优邀请一定数量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施工的谈判。

一、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当阳市淯溪镇建设大道19号,主要建设内容为淯溪分库7#、9#仓库墙体保温(保温材料为甲供材)、吊顶等改造工程施工。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4.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5.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须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且聘用单位为该供应商,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5.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以独立供应商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报名文件

  1.公司简介;

  2.第二条规定的全部资格审查资料;

  3.企业业绩、获奖及信誉情况。

四、报名文件递交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施工企业,请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于2020年92917:00之前递交报名文件,逾期拒收,地点为宜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43号)。 

  单位名称:宜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43号

  联系人:王竹君

  电  话:0717-6571751 13872616279

 

 

宜昌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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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1 10: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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